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45名,学前教师(人员控制总量)2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昌邑市2020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昌邑市2020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一)“双一流”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 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
(二)在人社或教育部门(以证书盖章为准)组织的各级大赛(评选)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
(三)其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 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8:30至2019年12月18日17:30;报名网站: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进入“2020年昌邑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1日10:00—12月19日16:00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1日11:00—12月19日10: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笔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公告。
(七)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公告。面试费70元。
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现行教材。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20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如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无法由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面试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九)总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十)考察、体检及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考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考《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公示及聘用。入围且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结果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教育和体育局及时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正式事业编制,学前教师为控制总量人员,均在城区学校任教。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 “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6-7211558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