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纳入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7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湖南路与光岳路交叉口西北角)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聊大院区10楼会议室。
3、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2019年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户籍应聘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
(6)提交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3张;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2019年12月11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湖南路与光岳路交叉口西北角)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聊大院区10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临床、临床(中医)、护理、药学、检验、影像、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医学、会计等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 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按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招聘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并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东昌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5-841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