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服务社会事务的功能,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设司法协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鲁司[2024]20号)要求,现就设置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
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基层司法行政的辅助性城乡公益性岗位。本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辅助司法所履行参与法治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及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职责。
三、岗位数量
根据我市各司法所总体工作量和现有人员情况,按照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标准和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规范要求,我市22个司法所计划招聘48名司法协理员。具体人员分配数额综合考虑各镇(街道)矛盾纠纷数量、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数量、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和司法所现有人员状况等因素确定。
四、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符合我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安置条件。
2.热爱司法所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群众基础好,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3.能够满足司法所工作基本岗位需求。
因工作岗位需要,下列人员不得选任为司法协理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行政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6.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司法协理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 8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荣成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详见《荣成市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2)。
(二)民主评议
各镇(街道)及荣成市司法局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报名申请情况,岗位职责要求,增加面试、面谈及实际操作等环节,综合考察人员素质,择优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争议的由荣成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由镇(街道)和荣成市司法局组织培训上岗。劳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对司法协理员实行动态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任、解聘的主要依据。
六、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为每月22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月发放,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荣成市司法局联系人:曲吉吉
联系电话:7569715
市人社局联系人:常强
联系电话:7565235
荣成市司法局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