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名) |
应聘条件 |
1 |
财务会计 |
1 |
男女不限,女性年龄22-35周岁,男性年龄22-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中级及以上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实体企业成本核算等财务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如金蝶、用友等)和办公软件,熟悉国家财务、税务法规及政策,具备管理预算、会计核算、审计、税务等工作能力。 |
2 |
销售业务员 |
5 |
男女不限,女性年龄22-35周岁,男性年龄22-45周岁。中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贸易或相关专业,熟悉销售流程和市场动态,具有棉纺产品销售经验或贸易销售经验者优先考虑;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勇于面对挑战,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诚实守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
(二)须具备的其他岗位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工作,能够保守秘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8)学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
三、线上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1),认真填写并与其他须提供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以xlsx.或xls.表格格式发送,其他材料支持jpg、pdf或压缩包格式发送,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1.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一份,报名表须添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4)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指定邮箱:jnldzp@126.com 联系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招聘工作组)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12:00至2024年8月15日12: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面试
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在济南市劳服中心网站(http://www.jnlaofu.com/home)进行公告通知。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前,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公司规范化管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完善的社保、公积金制度;良好的晋升空间和发展前景;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友好的团队氛围;发放节日福利及员工生日购物卡,冬夏两季发放取暖、高温补贴等。
工作地址: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水路中段。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