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高校(名单见附件5)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学前教育学科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条件一致(见附件1);
(七)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总数为30人。
详见《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完整、如实填写《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于2021年3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7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xxqjtjrsk@163.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命名为“2021幼儿教师校园招聘+职位+姓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或视情赴有关高校)现场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
4、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所在高校盖章);
5、高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四、考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视情增加初试环节。面试采取“说课+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面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因直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先初试后面试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初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初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按规定需复检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同意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的应聘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五)面试公告、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http://www.xihaian.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信息查询路径: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告。
十、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后续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安排和具体化疫情防控措施,将以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并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附件1: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附件3: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
附件4: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B类)和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校名单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9/n32563417/210226172918825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