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
非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专职调解员岗:10名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将安排到诉调、警调或其他有关岗位;
2.调解民事纠纷,及时报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情况;
3.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4.做好纠纷处理登记、调解和文书制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诉调对接平台管理和维护工作;
6.完成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7.完成协助送达、调查、执行等区法院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职解说员岗:1名
主要职责:
1.解说员应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妆容自然得体,不得在明显地方纹身:
2.对待群众要热情带待人,微笑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
3.使用普通话接待群众,使用问明礼貌用语,说话得体,语言亲切;
4.解说员要保证正确的行资、站姿和手势。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须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4.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工作作风严谨踏实,服从工作安排;
5.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系统,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服务意识强,善于沟通,表达能力较强,有亲和力,有理解能力。
(二)岗位条件
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
四、招聘方式
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http://www.cn-jnrc.com/index.jsp)、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inanbangde.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jinanbangde.com/)“在线求职”栏目中登记报名(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务必填写清楚“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例:应聘人员如意向报考专职调解员岗,则“应聘单位”处应填写“济南市市中区”,“应聘职位”处填写“专职调解员岗”),非法律专业的报名考生如具备一年以上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须在“其他”栏中做出说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将资格审查资料于2020年7月15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邮箱:bangdezhaopin2008@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按照“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附件2《报名表》1份(报名表须张贴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②附件3《诚信承诺书》须打印签字扫描1份;
③ 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⑤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一面);
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若有可提供);
⑦如非法律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一年以上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
⑧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含应聘者在工作单位表现情况),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未进行网上报名只发送资格审查资料或网上报名但未发送资格审查资料者一律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应聘资料将做好保密工作。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统一采用线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网站方式统一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在济南市区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及有关要求于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网站或电话方式发出。经初审合格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若报考人数过多,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确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面试和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口头及逻辑表达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本次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由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按要求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培训合格者由邦得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邦得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满后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供不超过4000元/月的薪酬(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个人及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不提供食宿。
八、其他事项
1.工作地点将按照根据工作需要和就近原则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分配到济南市市中区各诉调、警调及其他有关岗位,专职解说员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岗前培训及用工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材料,即刻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由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个别岗位的招聘可能调整、取消或终止。
5.本次招聘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31-8708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