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5月20日之前取得。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26号)
具体办法:
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个人报名
现场报名应携带: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4张、《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确定审查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为专业测试,面试前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1、舞蹈编导岗位
面试试题分为:剧目、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组合、音乐即兴和命题即兴四个项目。
面试内容:剧目(面试人员可任意选择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剧目片段一个,限3分钟内,伴奏音乐自备)、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组合(1分钟以内,伴奏音乐自备)、音乐即兴和命题即兴。
2、音乐制作岗位
面试试题分为:综合能力展示、基础素养测试、实际操作测试和才艺展示四个项目。
面试内容:综合能力展示(个人原创成品作品一首5分钟以内)、基础素养测试(把指定设备进行正确连接)和实际操作(为指定录音工程文件进行简单缩混)。
面试设置70分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面试时间::2020年5月25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其中,舞蹈编导岗位专业知识分为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三种题型;音乐制作岗位专业知识分为创作能力和名词解释两种题型。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60%和笔试40%成绩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均公开发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六、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