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地方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着全省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高碘甲状腺肿和地方性砷中毒等地球化学性疾病的病情调查、防治研究、监督监测、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以及对基层防治人员进行培训等工作任务。核准事业编制101人,现有在职职工83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共设有6个职能科室和8个业务科室。
我省是全国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病种多、分布广、病情重、受威胁人口多,全省16个市均不同程度存在地方病的流行。多年来,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单位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研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面向社会,深入病区,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防治、病情监测、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地方病防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国家对全国各省份“十二五”重点地方病考评中,我省取得了中期考评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在终期考评中,得到了考评组的高度好评。
2015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先进单位”,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6年,被国家地方病控制中心评为全国“十二五”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单位连续19年保持“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荣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保持至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http://www.sddbs.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ysjw@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地方病防治*+王**+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也可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311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1)《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均需由本人签字确认);(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一份;(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综合和医疗两大类,均考一科。其中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策法规、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医疗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考试内容的30%和70%。笔试满分为10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统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单位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69611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11号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2: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