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7人。其中,综合类56人,卫生类11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综合类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本招聘单位管理岗位1。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报考卫生类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专升本学历人员专科、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7、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9年12月25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或本人2019年12月25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根据政策规定,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5、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5、2016、2017年招募)定向招聘(镇街所属事业岗位),须是在山亭区从事基层服务或山亭区生源,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优惠政策。
9、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为自2018年(含)起从山亭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退役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大学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取得学历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其他年度从山亭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年度从山亭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1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从山亭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参加招聘人员须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山亭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
11、在编人员应聘的,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2、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附件,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1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
1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5、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12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上述情形将作为考察内容之一。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12月28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12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亭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山亭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1月8日9:00—1月11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12月28日9:00—16:00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笔试
综合类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和中医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山亭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9年山亭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相关考试信息、通知按程序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504,8811352。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8823504(综合类),8829885(卫生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19年山亭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
附件2:2019年山亭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卫生类)
附件3:2019年山亭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查看)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