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新能源和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研究成果须有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潜力。
二、招聘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含9个月),兼职3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
3、应聘人员回国(来华)时间应为2011年1月1日之后。
4、应聘人员需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人员要详实填写《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5)和相关申报材料,邮递至聊城大学人事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aorenban@lcu.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申报人选,经学校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装订成一本,一式两份,附件材料需按下述要求完整提供,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证书);(3)任职证明(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4)成果证明(承担项目、获得专利、奖励、发表著作、论文);(5)合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6)合作计划书;(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不需装订,单独提供)。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由各市、各部门汇总,单独提供)。
4、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