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且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此条限制)
4.身体健康。
(二)业务条件
1.能胜任教学工作,具有能成为优秀教师或教学骨干的潜力。
2.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学术研究上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三、招聘程序
1.根据网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凭借个人简历、所在学校(单位)的推荐材料和有关证明到用人单位或人事处应聘。
2.用人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教学、科研实际需求和本单位招聘计划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后的书面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演变、学术方向、科研成果以及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等)提交人事处。
3.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的学术报告和答辩,根据应聘人的学术水平,以记名方式表决通过(到会人数2/3以上),确定拟聘用人选,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新聘人员考察审批表》,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后,连同学术委员会的表决材料及其他推荐材料一并提交人事处。
5.人事处在进一步考察的基础上,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6.人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耿老师
电 话:(0531)88198886 82911165
电子信箱:sdiersc@sina.com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2012年招聘专业及联系方式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