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学校急需的国(境)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及优秀博士、海外博士。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符合《聊城大学2012年人才需求一览表》(附后)中规定的类别、学位、专业条件。
(三)高层次人才要符合《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附后)中规定的相应类别条件;博士应聘人员要符合《引进博士类别及条件》(附后)中规定的相应内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后),到相关学院报名(同时提交人事处一份),报名时还须提交《应聘人员推荐书》(附后)。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
应聘人员要详实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
应聘人员由学院人才引进考察小组和学校考察小组分别进行考察。
(四)审批
根据考察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学校同意后,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四、招聘待遇
引进的各类人才来校后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引进待遇。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待遇详见《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二)引进博士待遇
1、引进博士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来校后,学校给予引进费每人每月2000元,共补贴5年。
⑴ 博士所学专业为我校紧缺专业,且达到我校引进优秀博士条件。
⑵ 在海外正规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海外博士)。
⑶ 博士后出站。
2、引进博士所学专业为我校紧缺专业,或非紧缺专业但达到了优秀博士条件,来校后,学校给予引进费每人每月1200元,共补贴5年。
3、学校提供引进博士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申报)理工科6万元,其它学科4万元。
4、学校提供引进博士周转住房。
5、引进博士来校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五年,试用期三个月。
6、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引进待遇视具体情况商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邮编:252059 E-mail:tpk@lcu.edu.cn gaorenban@lcu.edu.cn
Web: http://www.lc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635-8239668 8239958
附 1、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2、引进博士类别及条件.doc
3、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4、应聘人员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