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要求详见《莱芜市中医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乱纪行为,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5、应聘人员年龄应满18周岁,专科、本科学历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9日
2、报名地点:莱芜市中医医院人事政工科
3、联系电话:0634-6233251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须与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报名须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5、本人签名的《莱芜市中医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如有不实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笔试各占50%。
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
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合格者得以录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医院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动放弃应聘岗位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
试用三个月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按照合同人员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按照人事代理人员管理。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