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食品药品、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0人,其中男性6人(要求具备3年以上驾龄),女性4人。
三、招聘岗位: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 24日至10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电话:0546-8666728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学历证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 笔试时间:2016年 10月 29日 上午8:30。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二)面试时间:2016年 10月 29日下午2点。
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三)总成绩
面试成绩做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尾数保留两位小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和学历高低情况确定。
六、笔试、面试地点:河口区党校四楼(黄河路西首,实验学校对面)
七、政审、体检
政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每月223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增长变化参照河口区公益性岗位工资的增长变化。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