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教师。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获得荣誉任教学科一致;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
(2)区(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
(3)出示过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区(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获奖者。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和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与学科
本次共计划遴选10名中小学教师。
招聘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周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单位和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并如实填写《2016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各类证件拍照后连同《2016年淄博市周村区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一并发往周村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邮箱(zhoucun6410253@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同时致电0533-7875121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讲课(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模拟授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现场答辩由应聘人员现场对评委提供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据实对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审核同意,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保持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不变,享受我区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周村区监察局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6126180(区人社局)
0533-7875121(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533-6195095(区监察局)
附件
2、诚信承诺书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