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招聘职位:驾驶员。
招聘数额: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党员、退役军人、在机关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六)持有A1驾照,并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懂汽车维护、驾驶技术熟练;
(七)身体健康、形象佳、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团队意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患有影响工作的疾病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岗位技能测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后派驻到潍坊市某政府机关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请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近期同底板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heyuan8215297@163.com,注明“应聘驾驶员”字样。
2.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二)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1、面试采用面谈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政治考核参照事业单位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派潍坊市某政府机关从事驾驶员工作,综合薪资2500元-4000元,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6-7109166、0536-7109267
本公告的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8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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