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手机操作,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或常住人口,且在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居住;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在岗网格员报考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岗网格员报考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党员、复退军人、见义勇为模范、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困家庭子女、警务助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过党内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8.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9.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招聘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308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3日23:59。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9月29日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报名表》、《2020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23日下午14:00-16:00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市场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
核减与调剂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可调剂至其他岗位使用,核减与调剂结果一并在网站进行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常识等基础性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规定的入围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入围比例一般以附件1“面试比例”为准。不满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户籍、社保缴费证明,住房证明材料,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区外户口)申报居住登记证明材料,镇(街道)出具的在岗网格员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确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拟聘用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不胜任工作岗位的;
2.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兼职行为的;
5.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川区综治服务中心 5170991 5170992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80701
监督电话:淄川区纪委监委 5182259
2020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岗位一览表.xlsx
同意应聘证明.doc
免笔试考务费认定.docx(附件下载)
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0/9/11/art_4627_2014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