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临朐县生源或具有临朐县常住户口(截至发布简章之日)。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上访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8日—9月11日,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沂山路山一铝材对面)。
2、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临朐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证、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3、笔试实行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加分办法,其中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核定后的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中国临朐政府网(www.linqu.gov.cn)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持证社工、社工专业毕业生、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国临朐政府网(www.linqu.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持证社工、社工专业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核定后的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持证社工、社工专业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管理及待遇
1、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日常管理由街道负责。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3类岗位18个等级序列。
3、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全县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4、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5、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6)不能胜任工作的;(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临朐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11700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临朐县2020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临朐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
临朐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
来源:http://www.linqu.gov.cn/lqdt/ksxx/202008/t20200831_553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