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七)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的聘用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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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
(一)个人报名与单位初审时间
个人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 9:00—4月24日16:00;
单位初审时间:2020年4月22日11:00—4月25日16:00。
(二)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将《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需本人手写签字)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djmrhyy@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学历+职称+报考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某+研究生+副主任医师+高层次心血管内科1+159XXXXXXXX)。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0年4月22日之前取得),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须在2020年4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须在《报考诚信承诺书》第4项中明确承诺“本人现处于无业状态”,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上述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可在《报考诚信承诺书》第4项中写出承诺,在考察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三)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束后,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或核减相关招聘计划。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名单在青岛滨海学院官网(http://www.qdbhu.edu.cn/)公布。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4月30日
面试形式:网络视频面试
面试工作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组织实施。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
2.考核
考核采取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专业基本能力素质等方面能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占百分之四十、考核成绩占百分之六十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将在青岛滨海学院官网(http://www.qdbhu.edu.cn/)公布。面试成绩、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面试成绩、考核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经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滨海学院官网(http://www.qdbh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2020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列入本次应聘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滨海学院官网(http://www.qdbhu.edu.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相关问题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532-83150346;
监督电话:0532-8315030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xls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
(青岛军民融合医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