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暂无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为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在承诺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前提下,可以报考。
8.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专业是否相符,除报考条件明确要求的外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安丘市生源或在安丘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6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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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30日11:00—4月3日11:00
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aqjytyj/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窗口,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30日11:00—4月3日11:00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3月30日11:00—4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安丘市学府街3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2020年安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见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及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3月30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试题分数的15%,教育理论知识占试题分数的15%,专业基础知识占试题分数的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本岗位学科要求的有关专业知识。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按学科分别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40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内容: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为幼儿园教材;报考会计岗位的为中职教材;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为特殊教育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学科的初中教材。定向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14人的,面试人选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招聘录用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安丘市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专班地址: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安丘市学府街3号)。
咨询电话:
0536-4221193(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0536-439613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