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
该中心是隶属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原名为山东省国际旅游开发中心,经省编办批准,于2017年3月更名为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2019年,省旅游数据和信息中心整建制并入省旅游推广中心。主要承担国际旅游市场的调查研究和全省对外旅游整体形象策划、宣传和国际旅游市场开发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本系统电子政务外网信息采集、安全等级保护、个性化业务平台建设以及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维护等工作。目前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山路173-1号。
2.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
该校是隶属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正处级公益二类艺术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65年,校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该校作为我省唯一省级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是全省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早期教育基地、山东地方戏曲后备人才主要培养基地,开设有中国舞表演、京剧、吕剧、柳子戏、山东梆子、杂技表演等专业,2009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重点发展文化艺术类专业,已向高等艺术院校和专业艺术院团输送了大批优质毕业生。近年来,随着办学水平的逐步提高,生源质量逐年改善,该校学生先后获得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舞蹈大赛一等奖、舞蹈“群星奖”,第十届“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群舞组表演一等奖,第二届CCTV全国戏曲院校京剧学生电视大赛铜奖等奖项,社会影响力日渐扩大。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旅游推广中心2019年将面向社会招考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人、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表演类岗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它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hhl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wltgkzp@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品牌推广1—李**”。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电子邮件对考生条件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联系人:贾维沙(省旅游推广中心岗位)、刘晓阳(省文化艺术学校岗位)
联系电话:0531-82676436(省旅游推广中心岗位)、0531-82158225(省文化艺术学校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副高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等问题另行通知。
2.中级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等问题另行通知。
3.艺术表演岗位
根据艺术表演类岗位的特点,考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艺术表演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核减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等问题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点击查看)
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