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政务大厅3楼14-16号窗口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采取现场操作驾驶车辆的考试形式,不再进行笔试,考试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首先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其次按取得学历先后顺序的办法确定,若以上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2345热线受理中心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如工作需要,经研究后可续聘。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临沭县政务大厅3楼14-16号窗口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31258
附件:
1、2019年度公开招聘部分辅助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查看)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