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监督员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
(二)热心社会公益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能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有一定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法律意识;
(四)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5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与参加考试的考生无以下应回避的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征选程序
征选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一)市民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市民,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ylss.dongying.gov.cn)和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下载打印《东营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市民监督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于2017年3月26日至3月30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所填表格、个人身份证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见附件2)报名。
(二)审核推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市民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在报名结束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业务培训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市民监督员进行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市民监督员应按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经培训合格人员,有资格参与2017年公务员考录的监督工作。
(四)人员确定
在市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考录各环节监督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从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随机确定市民监督员的具体人选。
三、监督组织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民监督员参与公务员考录监督工作,随机确定监督人选后,提前告知市民监督员本人监督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监督工作结束后,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公务员考录监督工作的市民监督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应回避而没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按规定应回避关系考生的录取资格;发现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征选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8381630 8381726
附件:
1、东营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市民监督员报名表.xls(请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