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2012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二)报考人员填报完整信息资料后可随时查询审核状态。如初审通过,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如未通过目测和资格初审,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考人员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招考简章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视为放弃。
二、现场目测、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日——3月5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敬告:请尽量于3月2日—4日进行网上报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目测、资格初审,万一目测初审不合格,以便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乐陵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目测初审地点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号楼1305房间(德城区东方红西路1266号)
报考德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目测初审地点:原德州市公安局办公楼(德城区东方红西路315号)
乘车路线:(1)从德州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到“中心医院”站下车,东行过路口50米即到;(2)从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乘107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3)从德州汽车总站乘5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
报考德州市森林公安局职位和陵县森林公安局职位的目测初审地点为:德州市林业局办公楼(德城区新湖北路21号)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纵跳摸高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辩色力等测试项目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其他职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考生视力进行检测。考生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有选择的报考职位,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一)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须于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德州市公安局
德州市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