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2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德州户籍者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一)001 土地测绘工作岗位(3名)
1、测绘工程、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限男性;
2、具有从事外业测绘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熟练掌握测绘相关仪器操作及制图软件的使用,具有相关测绘工作经验,通过注册测绘师考试或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聘用。
(二)002 土地规划工作岗位(6名)
1、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2、要求熟悉掌握CAD、MAPGIS、ARCGIS等制图软件的使用,具有制图、土地规划、土地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聘用。
(三)003 规划设计文字工作岗位(1名)
1、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专业;
2、要求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各类公文、科技论文、各类公务稿件的写作,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004 权籍调查工作岗位(3名)
1、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
2、限应届毕业生。
(五)005 资料数字化与数据整合工作岗位(3名)
1、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
2、限应届毕业生。
(六)006 系统网络维护工作岗位(2名)
1、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2、限应届毕业生。
(七)007 法律行政事务工作岗位(2名)
1、法学、行政管理、档案学、新闻学、会计学专业;
2、限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zsgtzyjrsk@163.com。
(三)报名材料:《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及经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收到报名材料后将电话告知报名者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所带材料为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如某岗位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按照实际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及技能测试,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
四、笔试与技能测试
(一)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相关知识。
(二)技能测试考察数据处理、计算机操作水平。
(三)笔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笔试和技能测试按照7:3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录用岗位出现应考人员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招聘主管科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技术岗人员确定管理,缴纳“五险”,食宿自理。合同期内,可报名参加德州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公务员、事业编考试。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2188559。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