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曹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3日9:00--5月7日16: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审核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6日16:00。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5月3日9:00--5月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报考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7日16:00前及时与曹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39803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5月18日-5月21日8: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7年5月4日-5月5日工作时间到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03室(曹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报考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具体见计划表)。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si.gov.cn/)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5月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在曹县人社局网站通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本次考试共一科。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规定,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法学、财务、审计单独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事业单位主管
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 分掌握(含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通知领取时间、地点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