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10号)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杨贵芝同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监督电话:0632-3314511、0632-8685869。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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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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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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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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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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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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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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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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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药品监管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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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0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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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石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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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体检
(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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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17年1月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材料到市公务员办公室(市交通局大楼219房间)办理录用手续。
中 共 枣 庄 市 委组 织 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