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情况见《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莱芜市常住户口;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地点: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办公室(莱芜高新区苍龙泉东大街云溪花园沿街楼),联系电话:0634-6412631。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护士、执业医师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历)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医疗、护理技术水平综合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一年内不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月工资实发20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