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独自出行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热爱所应聘工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正常书写、正常操作电脑的能力,能正常沟通交流。
5、具有章丘市常住户口且只限报考户口所在镇街的工作岗位。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轻度(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部分镇街工作岗位空缺情况,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具体工作岗位见附表)。招聘岗位为残疾人专职干事、残疾人就业(扶贫)服务员、残疾人康复服务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章丘市残联一楼劳服中心。
报名费:无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时填写《2016年章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镇街残疾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2016年章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镇街残疾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和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时,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具体职位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及时发布公告。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政方针、公文处理、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分别占70%、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由市残联劳服机构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布、通知等将在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3221929 联系人:辛丽
章丘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