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职位与计划
共招聘3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汶上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四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汶上县人民医院组织,负责按招聘简章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登录汶上县人民医院网(http://www.wsrmyy.com),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及有关材料,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全日制研究生岗位和医院紧缺临床医学岗位,可按1:2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它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于2016年11月1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包括解剖、生理、病理等。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并网上公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分职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考察体检。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所有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汶上县人民医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由汶上县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为汶上县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汶上县人民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7293107
本简章由汶上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汶上县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