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该校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研究生1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详见《2016年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6年10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综合办公楼七层0707办公室);
(2)材料投递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将应聘材料(应包含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邮寄到“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阮传伟。邮编:277500”,联系电话:0632—5650961。
(3)网上报名: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xyrsc_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学位+毕业学校+姓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26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填写《2016年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
3、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水平、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确定为体检人选。
4、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招考办公室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