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是一所集中医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研究型中医医院。医院以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研究应用为特色,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开设病床300张,卫生技术人员2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50余人,设有4个病区(呼吸病区、肿瘤病区、针灸康复保健病区、内科综合病区),有彩色多普勒、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数字胃肠X线机等仪器设备。医院设有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山东省名中医专家中心、针推康复特色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治未病中心。
医院在针灸推拿、中医脉学诊断、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病预防保健、心理咨询、中药制剂、膏方研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中级岗位17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675号
报名材料:
① 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②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④应聘者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的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曾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038662
电子邮箱:Sdzyyfybgs@163.com
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sacm.com.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办公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