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招募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2日(周五)
上午:8:30—11:00。
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房间(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
三、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后解约(除)的,要提供解约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四、其它事宜
(一)资格审查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经市招募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含)以上。
(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交放弃资格审查的书面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上述内容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提交或传真到市招募主管部门并明确告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在此期间,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以免因沟通不畅影响面试。
咨询电话:0533—2791853
传真:0533—2868756
淄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