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2016年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6分;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按照教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卫生系统综合类岗位按照市直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卫生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10人及以上的为1:2)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根据《简章》要求,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包含枣庄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6月1日—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6:50向招聘工作人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有关材料(联系电话等有关要求详见《简章》)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五、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均为原件),于6月27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交通局大楼216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鲁价发[2004]56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
附件:2016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名单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