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8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
(记者 张慧)4月28日,菏泽市第18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段伯汉主持会议,副主任赵传山、汤建梅、孙忠生,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副市长任仲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通过了《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陈章瑜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史同立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表决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为强化新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本次常委会会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