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结束
青岛日报讯 为期两天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日下午在八大关会议厅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实施主体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副主任吴淑玲、邹川宁、高岩,秘书长杨鹏鸣和35名委员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张锡君主持。
第二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芹作的关于《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这个条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惠荣作的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并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这个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实施主体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先后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
王文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
副市长王广正,市中院院长祝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列席会议。
青岛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