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发布实施全市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4月27日发布实施的标准共1512项,包括通用基础标准58项、服务保障标准164项、服务提供标准454项、岗位工作标准836项。其中由我市人社系统自主编写的标准1378项,占91%;收入国家标准124项、行业标准10项,占9%。该标准体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实现业务全覆盖。标准体系涵盖人社部门担负的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协调、信息化等方面的全部业务内容。二是实现四级联动。标准体系涵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人社服务平台。这种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标准体系在全国人社系统尚无先例,填补了人社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一项空白。标准发布实施后,全市人社系统将全面开启“岗岗有标准规范、事事有标准可依、人人按标准履职”的标准化时代,人社管理和服务水平将有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