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经公示无异议,请本人于11月25日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材料等到市公务员办公室(市交通局大楼219房间)办理录用手续。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