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26周岁以下(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市情;热爱审批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共事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积极健康;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微机操作熟练。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一般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一般在1.60米以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0日-21日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滨州市黄河四路307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交纳报名考务费(含笔试、面试、计算机水平测试费)共计150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试用期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准考证领取
考试分为笔试(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等)、面试和微机操作水平测试。三种测试顺序及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0月24日14:00--16:00,领取时请携带考生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者,代领人须持双方身份证)。
四、录取办法
1. 政审
总成绩按照笔试30%、面试70%计算总成绩。微机水平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总成绩名次1:1比例依次确定10名考生进入政审程序。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2. 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报考人员因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核体检、政审对象。
3.录用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名单在滨州人才网(www.bzrc.cn)、中国滨州网公示。公示期内将本人档案转递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3362725)。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的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合格后,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内含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按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被录用后,将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工作时间为“朝九晚五”,工作日期间免费午餐。
本次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162610(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362725(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3364402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