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海外学历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济宁高新区2012年雇员招聘计划表》。
二、聘用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用后实行雇员制,签订雇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确定为正式雇员,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雇员经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一定比例转为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转为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实行淘汰制。
三、 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本人简历和《济宁高新区2012年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jngxrsc@126.com邮箱。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笔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面试前,对博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的10%给予加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 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拟雇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雇用人员。
6、体检。安排拟雇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2012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7、雇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7、雇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四、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4月20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访问媒体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中华英才网、各高校就业信息网、上海新民晚报、西安晚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高新区之窗栏目等。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7-236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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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nh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