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2012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日)。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6日(每天9:00——16:30)。
地点:环翠区卫生局政工科(威海市远遥墩路99号) 。
乘车路线:火车站(汽车站)乘1路公交车到华联站下车,转乘3路公交车至福长公司站下车回返50米。 。
具体方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不接受手工填写报名)(报名时请自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签订《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2、资格初审。卫生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当场说明缺失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补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携带有关证件办理确认手续。办理资格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确认手续时间截止到5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岗位同时携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本科毕业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人社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7天仍未向区人社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