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专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须具有苍山县常住户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户口在苍山县现行政区划内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7.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苍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上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苍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和参加面试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
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苍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①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②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要求,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苍山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符合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还须同时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