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时间内(5月3日),本人持有关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集中审查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在集中审查时间内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6月13日前)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5月3日未参加集中资格审查而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递补名单按规定另行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各招考机关或部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2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