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A:男性交通协警队员50名;岗位B:女性交通协警队员10名。由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不占机关事业编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章丘市常住户口,高中(包括职专和技校)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至30岁(1982年5月3日至1994年5月3日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5、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者和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至5月4日。
报名地点:章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章丘市明水街道新东外环南首路东院内)
《招聘简章》及相关附件可登录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查询下载。
咨询电话:(0531)85087109 (0531)85087059
(二)资格审查和初检
资格审查和初检按以下程序进行: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需携带《章丘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报名登记表》、《初检登记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提前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初检表必须用同一张A4纸反正面打印),高中以上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同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参加初检,即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身体外观等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