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35%、35%、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与报考单位联系)
公示期7天(2012年4月26日至5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7-2967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