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
(三)热爱高校教学工作,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
二、应聘程序
(一)准备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习证明、获奖证明、科研材料等。其中,学习证明需提供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可以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
(二)材料提交
应聘人员将相关应聘材料送(寄)到学校人事处,同时将简历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要求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师资科。
邮编:250014
邮箱:sdzfxyzp@126.com
电话:0531-88599855
联系人:孙老师 伊老师
(二)应聘的相关专业联系人见招聘计划
附件名称: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人才引进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