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确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专业及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和教师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具备基本的教学实践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2012届毕业生及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往届毕业生。
4.招聘人员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硕士研究生和应聘辅导员的博士研究生还应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简表》)发送至各单位招聘邮箱并同时抄送人事科电子邮箱rsk6483@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本人毕业学校、应聘专业(岗位)等信息。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专业教师中级岗位或学科带头人等高级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5.考核、体检: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或学科带头人等高级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并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对拟聘人员在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7.办理聘用手续。
8.试用期: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的博士学位工作人员或学科带头人聘期为5年。
三、聘用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应聘到专业教师岗位的博士,如果达到我校《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的要求,则享受相关待遇;符合学校“161人才工程”条件的可以竞聘161人才工程有关岗位。
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的引进条件、待遇面议,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主要为法学、经济学、外语、印刷等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电子邮件:rsk6483@126.com
联 系 人:王其涛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