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未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者。
3.已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全日制本科在原“985”或“211”高校毕业。
专业要求:
研究生阶段为以下专业的,本科阶段不限专业: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法律硕士、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会计学、审计硕士、会计硕士、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本科阶段为以下专业的,研究生阶段不限专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凡受过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hzrsjrsk@163.com 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10月31日18:00前。报名电话:0530-5314097 ,联系人:黄振。
2.资格审查
先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面试时间等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监督电话:菏泽市人才办 53102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