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目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 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非艺术、体育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定向培养、委培生除外)。
(五)会讲普通话,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它不宜从事纳税服务或涉税管理等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目测合格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师郯路15号郯城县人社局1208室
3、报名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用100元,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师郯路15号郯城县人社局1213室)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人员的组成、考察的内容和要求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郯城街道与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拟聘用人员与郯城县人社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劳动报酬不低于郯城县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食宿自理。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
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双方聘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
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郯城街道和人社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本简章由郯城街道招聘办税服务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