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派遣期内,且起点学历为正规全日制本科;急需岗位除外。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均可在“奎文公众信息网”下载)、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报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能跨专业报考。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要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个别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报考比例可以放宽到硕士2:1、博士1: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4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奎文区院校街7号),联系电话:0536-8214071。
报考人员于4月22日上午8:30—11:30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日内在“奎文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分析、语言表达、沟通交流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综合衡量考生的整体素质。
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同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奎文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本职位考生中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
1、《2012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2012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2年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